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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作者: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 譯者: 周學普
  • 出版社: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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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日期:1975/12/15
  • 語言:繁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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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幼難抽!沒保障額 家長怨3歲童全淪備取
台北市公立幼兒園,今年正式取消了3歲童10位保障名額,就有家長抱怨,公幼更難抽了,等5歲和4歲抽完之後,已經到備取階段最後3歲童,無論優先或一般生,通通淪為備取,念私幼的費用是公幼的好幾倍,要家長們怎麼負擔。


4歲童家長(大同區):「不想擠好麻煩,那就是花時間在那邊,然後又擠不到。」

眼看公幼實在太競爭,有的家長直接放棄,勒緊褲頭讓孩子讀私幼,但月負擔2萬多,是公幼的5倍價。

4歲童家長(內湖區):「去年好像備取到50幾吧,今年備取30幾吧,有進步但是就還是得讀私立。」


縱使去年3歲童,有10位保障名額,家長抱怨同樣難抽,今年北市取消3歲保障額,4歲童機會也沒變多,中山區還有家長,發文吐露心聲,等5歲和4歲抽完,都已經備取到17名,3歲無論優先、一般生,61人全部淪為備取。以台北市來說,108學年度公幼,招收共710班,3到5歲混齡抽,2歲另有專班但扣除直升、身障幼兒,招生總額只有9997名,今年線上登記,還一度發生烏龍,二階有91位家長,未抽籤也未錄取,竟然就報到成功,沒想到最後竟然是一場空。

2歲半童家長:「我們現在小孩這麼少,福利應該可能要增加,因為養育的費用其實蠻兇的。」


家長喊話要福利,台北市教育局解釋,取消3歲保障額,去年就有宣導公幼沒抽中,還有非營利幼兒園,釋出4583個名額,至於新北市作法部分專設幼兒園,仍設3歲專班。雙北做法不同,但對家長來說,抽籤競搶購CP值爆表爭的問題,仍舊存在。


 不肖業者便宜行事 8700噸台塑飛灰 堆台鐵歷史穀倉


2018年08月23日 上稿編輯: 賴溫狠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賴品瑀報導

23日環保署宣布,檢警環聯合出擊,追查到不肖處理業者竟將台塑六輕與麥寮氣電的燃煤飛灰等廢棄物共8719.5噸,非法堆置在具珍貴歷史價值的台電斗南鐵道穀物倉庫。

此舉為台鐵退休主管與處理業者聯手犯下,不但將依廢棄物清理法告發,更涉及了刑罰,後續將移送雲林地方檢察署依法偵辦。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吳文城5月時接獲線報,指出在斗南火車站附近的圓柱型穀倉,遭非法堆置大量來自麥寮電廠的燃煤飛灰,因此雲林地檢署、環保署、雲林縣環保局及彰化縣環保局四方共同合作,對台塑的廢棄物流向展開追查。

檢警在22日,兵分多路查緝對彰化縣嘉○清潔公司、宏○環保公司及雲林縣宏○環保公司雲林分公司,當場查獲該等公司於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間,承攬台塑與麥寮汽電所產出的燃煤飛灰廢棄物清除與再利用作業,合計收了3萬232.03公噸的飛灰,收下這些飛灰後,宏○環保公司向台鐵承租斗南立體散裝穀物倉庫,將廢棄物堆置、貯存其中。且擔任倉庫管理員者,為台鐵管理局退休主任。

環境督察總隊中區大隊長李金福表示,業者收受飛灰後,陸續轉手了2萬多噸賣給混凝土廠,做合法的利用。雖然業者並沒有棄置這些飛灰,台鐵倉庫也沒有因此遭到污染,但是處理業者錯在「便宜行事」,沒有經過申請與許可;且再利用還沒有完成,卻向主管機關申報再利用完成。

李金福解釋,由於處理業者並不是非法棄置,還是循合法管道去化,因此委託處理的台塑與麥電並沒有連帶責任要負。而台塑企業表示,目前已有一套SOP來規範廢棄物的處理業者。


處理業者違反了廢清法的第46、48條,「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違反第46條,將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而第48條「依法有申報義務,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申報不實或於業務上作成之文書為虛偽記載」,則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業者將面臨刑罰規定,將移送雲林地檢署進行複訊。

李金福強調,燃煤飛灰屬於事業廢棄物,應依廢棄物清理法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並應確實進行各階段再利用流向申報;如有貯存需求,亦應先取得主管機關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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